“证照分离”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本报记者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证照分离改革部署,整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对74项改革事项逐一落实了改革方法和措施同时,积极运用无证城市建设成果,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办理证照分离改革相关业务5578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取得积极成效

大力推进许可证发放后的减证和简化审批。

直接取消审批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审批,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审批,广告登记审批取消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明

变审批为备案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改为备案管理,改革实施以来共办理业务3427项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确需提前备案的,实行网上备案方式,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后即可开展业务

履行诺言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专业中介活动许可,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许可,港口经营许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7项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作出告知承诺同时,将实行告知承诺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扩大到电线,电缆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改革实施以来,共办理151项业务

优化审批服务对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等60项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取消或延长许可文件有效期,便利企业持续经营,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 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和申请排序,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改革实施以来,共办理了2000笔业务

加强系统集成和协调。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将保留的前置登记许可改为后置登记开展经营范围规范登记,根据《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目录》规定的经营范围项目,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门户,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给许可审批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机关应当做好许可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采集,以企业名义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促进电子许可证的收集和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采集,共享和应用,实现各部门之间电子证照的互信,互认和多场景推广应用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电子证照460个,其中省市级电子证照数据库360个,办事无证服务系统电子证照数据库100个2021年1月以来,我市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三大领域交易39584件,其中电子证照127类4920件,申请668648件电子证照信息采集,推广和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进证照减少和简化审批,逐步建立简单高效,公平透明,管理严格的行业规则,大大提高市场主体的便利性和可预见性,使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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