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发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2年10月28日公开发布52号令《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文发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鼓励目录》的修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在保持现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增加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鼓励类目录》包括《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充了相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区域布局

新版《鼓励类目录》共收录1474个条目,较2020年版净增239个条目,修订167个其中,国家目录519个,增加39个,修改85个,中西部地区目录955个,新增200个,修订82个主要变化是:一是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国家目录》将继续把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大零部件,零配件,装备制造等相关项目二是不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国家目录》将重点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增或扩大专业设计,技术服务,开发等项目三是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区域布局结合本地劳动力和特色资源的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此次修订,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和吸收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商会,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

《鼓励目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一项重要的外商投资产业和区域政策符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使用等优惠待遇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52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已经2022年7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审定签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

王为商务部部长

2022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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