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江苏宏图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江苏宏图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二次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04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今天,你公司回复了我部关于2021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详细情况仍需进一步澄清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请你公司进一步披露以下信息

1.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本次大额预付款项是公司考虑到3C零售业务未来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产品资源战略布局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在公司流动性危机解除时,预付款将保持在合理的规模因此,预付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公司将部分取消或逐步退出合作的供应商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转入金额15.08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54亿元

请补充披露: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采购方式,业务规模及预付款项的匹配情况,比较分析公司自身业务规模与预付款项余额是否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支付大额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结合公司及控股股东本次重组的具体进展,说明解除流动性危机的总体方案和时间安排,(3)公司解除流动性危机是否存在重大确定性,公司不对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4)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前五名交易对手,根据上述款项的实际用途和具体流向,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况如果有,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5)是否将公司取消或撤回合作的供应商预付款全部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结合相关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还款意愿和能力,说明仅按50%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请年审的会计评论

二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披露了按对象归集的应收及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按对象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十名的相关信息

公司:请分别列示公司近五年与前五名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之间的交易金额,比较交易金额在规模上是否与对应的往来账户期末余额相匹配,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根据前五名的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业务规模,主要财务指标和工商资料,定量分析评价上述对象的还款能力或供应能力,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的会计评论

三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显示,公司有其他应收款流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期末余额为631.28万元,被会计师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请公司进行补充披露:详细说明上述资金占用的原因,持续时间及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及责任追究,(2)公司是否仍有其他预付款项或其他应收款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各位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请年审机构出具审计意见

鉴于前述问题,如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认为因特殊原因不适用或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不能公开的原因。

请在收到本函后立即向社会公开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尽快就上述事项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