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河北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6万吨/日左右。

河北日报讯最近几天,河北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要努力补短板,扬长避短,优化布局,提升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建成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为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2025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1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659公里,各城市中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全省市县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县污泥平均无害化处置率保持在97%以上,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6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7万吨/日左右,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行水平进一步提高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统筹规划,提高设施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城市和雄安新区建设1至2个污水,垃圾,污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综合处置基地或静脉产业园,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和环境风险防控推进数字化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积极探索城市污泥与垃圾共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共处理的有效途径,选择1至2个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试点

加强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能短板完善污水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每个城市建设5至10家中水利用标杆企业,在全省选择1至2个城市开展区域中水回用试点示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在每个市辖区规划建设一个分拣中心,每1—2个街道规划建设一个回收站,加快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强化创新机制,提高建设运营水平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营造高效,规范,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引进高水平专业机构,以园区,产业基地等产业集群为重点,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推广唐山市污水处理设施托管服务模式,择机在全省推广

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加快关键环境治理的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完善价格收费制度,积极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建立动态收费调整机制,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实施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按量收费,鼓励各地创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不断提高收集率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储备,每个城市和雄安新区每年至少规划1个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专项债券支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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